中小企业私募债进入PE视野私募债进入PE视野 中小企业私募债已于日前正式推出,嗅觉灵敏的PE机构俨然发现了其中的机会。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产品设计相关规定,私募债券可以设置附认股权或者可转股条款,但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的规定。 “中小企业债自推出以来,业内对哪些资金会感兴趣十分关注,可设置附认股权或者可转股条款对苦于寻找投资项目的PE来说是不错的机会。”深圳国成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某投资人士表示。 另外,从首批备案获受理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企业来看,涵盖了电子信息服务、节能服务、文化传媒等。“从发行企业所属行业来看,契合不少PE机构的投资方向,应该存在投资机会。”有投资机构人士表示。 不过,目前最新透露出来的消息显示,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主要客户集中在基金专户、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PE机构暂时未现身。 责编:孙雨露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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