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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时代建立大数据交易所势在必行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大数据在商业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有关大数据的交互、整合、交换、交易的例子也日益增多。本文就进行大数据交易的一些问题,以及建立大数据交易所的必要性,做一些探讨和研究。 大数据商品的交易可能会包含下列过程: 卖家对自己的大数据进行预处理,保证用于交易的大数据商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卖家描述自己的大数据包,并描述以往的交易历史,包括历史买家的行业描述等; 买家在大数据交易平台上寻找对自己业务有帮助的大数据商品; 买卖双方就数据的使用权,数据的转移,数据是否可以再次出售(时间上,竞争对手限制等),是否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进行数据分析等等,达成协议; 买方支付交易金额,同时大数据商品转移到买方; 买方将对大数据商品进行分析或应用,实现大数据商品的价值。 我们认为,由于大数据商品的特殊性,建立大数据交易所,可以对大数据的交易做出权威性的规范,保证交易安全,同时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工具和帮助。 大数据交易所的重大作用: 大数据交易所可以深化国家有关法律对大数据商品的规范,特别是确保大数据交易的买卖双方遵守国家有关隐私,国家安全,商业机密等方面的法律,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和其它权益; 大数据交易所可以引导对大数据商品的规范,对大数据进行定量,定价方面进行引导; 大数据交易所应该建立认证系统,确保大数据商品的真实性和价值; 大数据交易所应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技术上的帮助,帮助市场参与者寻找适合自己的交易方; 大数据交易所应该且可以对大数据的转移和使用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大数据交易所应该且可以对大数据的转移和使用提供数据安全上的技术保障; 大数据交易所,应该确保资金的转移和安全; 大数据交易所,还可以开放大数据期货,即对未来某时间段将要产生的大数据,进行交易。 由于市场参与者大都为商业公司,大数据的交易更像是实体商品交易而不同于股票交易。随着交易的进行和市场参与者的增多,大数据商品的种类会逐渐丰富,从而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 大数据交易的参与者至少包含下列几类: 初端卖家,即提供某方面信息的大数据商品卖家,该类用户可能通过从事的行业服务,积累某个方面的数据; 终端买家,对相关行业服务信息由需求的商业服务公司,买来大数据提升自己的服务或产品; 大数据投资者,这类参与者发现或认可某大数据商品的价值,可以先买入,再买给有需求的大数据终端买家; 加工商,由于大数据商品的高技术含量,大数据技术公司可能先买入原始数据,经过处理,集成后,再卖给终端买家。 市场参与者可能具有多重交易身份,既是大数据的提供者,也是大数据的消费者。各类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能使大数据交易市场更加活跃,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引来更多的大数据商品的加入和交易。 综上所述,建立大数据交易所,虽然在技术上、法律上、流程上尚有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可以逐步进行,逐步解决的过程。我们认为,建立大数据交易所有非常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大数据交易所是势在必行的市场需求。 责编:郑雄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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