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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马病毒渐成普通犯罪新工具 非法利益链正形成木马程序在性质上是一种通过远程控制侵害而非通过自我繁殖感染的远程控制类病毒,与计算机网络中经常用的远程控制软件一样,只不过远程控制软件是善意或经许可的远程控制,而木马则是恶意或未经许可的远程控制。 实施犯罪的法律责任 利用木马病毒程序实施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均是违法的,对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利用木马病毒实施危害网络安全行为触犯刑法的,大体包括两类: 一类是利用木马病毒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对象实施攻击的,可构成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单罪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新增的三罪均可并处罚金。 还有以木马病毒为工具实施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普通犯罪的,可构成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罪。朝阳区法院近几年审结的利用木马实施的犯罪,均是将木马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的侵财类犯罪。 相关链接 如何防范木马病毒 网民需要给计算机设置防火墙、安装防御木马攻击类软件,强化计算机的初始防范能力;安装杀毒软件、木马专杀工具,定期进行扫描安检,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修补操作系统漏洞和应用软件漏洞,做好日常安全维护;警惕计算机的异常情况,如没开启摄像头而指示灯亮或计算机运行速度变慢等,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查杀,无法解决的,可先行断网实现物理隔绝。 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两款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规定,新增罪名均可并处或单处罚金,从立法上加大了对营利性黑客利用网络安全漏洞谋利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应联合工信、工商等职能部门,构建专业网络安全维护队伍,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木马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常态的网页、网站网络安全维护机制,在维护中发现漏洞并弥补,在防范中及时清除感染的木马,形成动态防范,并做好监测、预防工作。 目前,木马病毒传播的具体方式主要是通过网络下载或发送,不仅存在专门交易木马病毒的网站,而且部分正常运营网站缺乏管理,安全漏洞较多,给黑客在网站上挂木马可乘之机。严打通过网络传递木马病毒一要控制木马文件的发送,建立网络文件发送的病毒监控预警机制;二要建立网站漏洞责任机制,也就是通过监测技术可以发现的漏洞,网站疏于管理不消除隐患因此挂马而导致他人损失的,网站应承担一定责任。 在这条产业链中,木马病毒扮演的只是工具性的角色,而幕后“客户”的不法需求才是利用木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动力,要通过规范网络广告、打击网络盗号与网络钓鱼诈骗等,剪断对木马病毒程序的源头性需求。 责编:刘书畅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畅享网文章著作权分属畅享网、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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